9月22日,證監會披露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21日)。并對順豐等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具體如下:
順豐控股 請你公司就以下事項補充說明,請律師進行核查并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請對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境外發行上市第2號:備案材料內容和格式指引》要求,補充你公司從事“經營信件的國內快遞業務”下屬子公司情況及對應業務收入占比情況。
二、關于股權結構,請結合償債能力等情況,說明本次發行完成前后,你公司股權質押情況是否可能導致你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化。
三、關于股權轉讓,請說明你公司控股股東深圳明德控股發展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瑋順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進行股權轉讓的定價依據及相關稅費繳納情況。
四、請補充你公司子公司順豐恒通支付有限公司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
五、關于個人信息保護、數據安全情況,請說明你公司及子公司采集、使用、分析及存儲的個人信息情況及規模,所采取的個人信息保護和數據安全的安排或措施,是否符合國家個人信息保護等法律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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