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枚“蘿卜章”,騙走300多億!近日,一筆涉資300多億元圍繞供應鏈業務的造假案,引發了公眾的廣泛討論。
涉資300多億元的案件由來
11月底,一家財富管理機構諾亞以侵權責任糾紛為由起訴,要求京東等公司連帶承擔其在“承興系”刑事案件中被認定的全部損失約35億元。禍從天上來,隨著輿論的爆發,一臉無辜的京東在網絡上大呼喊冤。
簡單來說,事情是這樣的,2015年,主導“承興案”的羅靜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幾家公司,與京東、蘇寧等公司開展供應鏈貿易,由承興系公司墊資為蘇寧、京東公司開展采購業務。在這期間,羅靜發現與這些公司合作會產生大量的應收賬款,而通過引入外部金融機構,應收賬款是可以包裝成供應鏈金融產品拿出去融資的。為了來錢快,穩住資金鏈,2016年羅靜等人通過假章、假合同,甚至是假冒員工、偽造系統、賄賂串通等方式,虛構承興系公司對京東、蘇寧的應收賬款,獲得諾亞旗下歌斐的巨額融資,隨后還和多家金融機構簽訂應收賬款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保理合同等合同。這樣一來,羅靜總共騙到手300多億元,但隨后幾年其業務發展得并不順利,資金鏈還是斷裂了,這場圍繞供應鏈金融謀劃的驚天騙局才終于被揭開真面目。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羅靜騙取被害單位共計300余億元,實際造成上述被害單位經濟損失共計80余億元。其中,上海歌斐損失34億余元,湘財證券損失9億余元,摩山保理損失27億余元,云南信托損失15億余元,安徽眾信損失0.99億元。根據一審判決,羅靜因犯合同詐騙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警惕多種造假手段
回看“承興案”,無論是采購合同、證書、確認函雖然都存在,但都是偽造的,從貿易本質上看這就是一個造假行為,即虛構貿易。一般來說,中小微企業往往沒有完整的財務報表,也沒有可質押的資產,很難通過銀行貸款,因此伴隨著供應鏈的采購、生產、銷售等主要階段,形成了應收、預付、存貨等主要的供應鏈融資模式,以解決中小企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 這類供應鏈融資參與主體多、鏈條長,必須以真實貿易為基礎,而金融機構可能并不完全了解一家企業業務的真實運行情況,特別是在質押、貿易合同簽訂、擔保、交易等環節,極易給造假行為提供滋生空間。業內人士介紹,圍繞供應鏈融資,目前這幾類造假行為最為典型:構造虛假貿易背景騙取金融機構資金;借款人與倉儲機構合謀就同一批貨物開立虛假倉單或重復開立,用以向多家商業銀行融資;以融資的質權或貨權被拿來向多家商業銀行重復融資,如應收賬款的重復質押;利用大量授信或虛構交易流水從商業銀行獲取資金后充當“二銀行”角色進行套利,資金被挪用,多流向“錢生錢”的金融傳銷領域等。同時,證監會也指出,供應鏈金融、商業保理等新業態逐漸成為造假新“馬甲”,有的借供應鏈金融之名,虛構高額利潤;有的上市公司虛構大宗商品貿易虛增巨額收入;有的利用商業保理業務實施造假;還有的公司打著涉密產品旗號與多家上市公司虛構業務。總結而言,此類造假的慣常手段便就是成立幾家公司,通過偽造合同、虛開發票、虛假主體、利用“蘿卜章”等方式與上市公司虛構業務,利用關聯方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粉飾報表,擴大營收規模,甚至善于利用“區塊鏈”、“元宇宙”等熱點新概念詞匯包裝自身。
供應鏈造假事件層出不窮
供應鏈公司造假或圍繞供應鏈業務造假并不是個例,從現有事件來看,或許還是有不少案例可供參考,這些公司的目的無外乎為這三個,一是做大營收規模,憑借資金流向金融機構套取貸款和融資;二是做大市值或估值抬身價進行套現;三是在結算支付環節占用交易方巨額資金搞利益輸送。 曾有“區塊鏈第一股”之稱的易見股份,主營業務為供應鏈管理及保理服務、數字科技服務,其6年間借供應鏈金融之名,虛增收入超500億元、虛構利潤超40億元!今年5月18日,易見股份發布公告,稱上交所已經決定終止易見股份上市。從造假行為來看,易見股份堪稱供應鏈造假“百科全書”,比如利用之前開展過真實業務21家核心企業,通過私刻其他企業的公章、虛構基礎購銷業務合同和單據、偽造代付款及保理業務合同等方式開展虛假供應鏈代付款業務、虛假商業保理業務和虛假供應鏈預付款業務,虛增收入和利潤。同時大量開展無商業實質的供應鏈貿易業務,通過體外賬戶向貿易對手方支付貿易差、服務費等費用,擴大收入規模,粉飾經營業績,虛增貿易收入和利潤。2019年,泉為科技其旗下國立供應鏈(現已更名為廣東粵立能源有限公司)開展以船運方式交易的二甲苯貿易業務,經柯某等人介紹,與8家供應商簽訂二甲苯采購合同,開展38批次交易。正是通過原控股子公司,泉為科技上演了一場“自導自演”的貿易交易。據廣東證監局告知書披露,在這筆交易中,供應商和客戶存在明顯異常關系,租船合同、運輸單據虛假,采購、銷售環節均無貨物實際交付航運運輸,購銷貨款存在資金循環情況。國立供應鏈在明知相關交易多個環節明顯異常,仍將上述業務按照內銷產品銷售業務模式全額確認營業收入,虛增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通過資金循環,在一年半時間國立供應鏈虛增9億元營收。在本案中,根據證監會罰單,泉為科技及其董事長等高管共被罰款440萬元。為拯救難看的凈利潤,2017年做減速電機、齒輪箱等傳動設備起家的寧波東力斥21.6億元收購了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年富供應鏈,上演了一出蛇吞象的故事。因為并表,寧波東力的財報終于亮眼起來,然而沒多久,寧波東力就跳出來說“年富供應鏈歷年經營虧損,財務造假,虛增利潤,虛增資產,數據嚴重失真”“年富供應鏈財務造假時間長,造假手段多樣,客戶配合造假”,以合同詐騙為由將年富供應鏈告了。 原來,年富供應鏈存在虛增營業收入、利潤,虛增應收款項,隱瞞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等行為。比如在出口環節,年富供應鏈以服務費的名義,將貨物(僅整機,不含物料)的價格在出口委托價的基礎上虛增1%、3%或 5%,形成報關價;在外貿環節以服務費的名義,年富供應鏈將全部貨物的價格在報關價的基礎上虛增1.95%,形成境外銷售價。比如虛增境外代采業務收入和利潤,將壞賬轉為年富供應鏈對其關聯公司的虛假應收款項等,通過此類造假行為,年富供應鏈累計虛增收入35億元,虛增利潤4億元。2018年,年富供應鏈宣布破產,隨后其董事長被判無期徒刑,供應鏈總裁十一年,財務總監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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