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工信部科技司發布通知,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品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2022年12月18日。
據介紹,《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品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產品的安全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適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無人駕駛航空器、輕型無人駕駛航空器和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不適用于航模),擬于批準發布后6個月實施。
該標準的起草單位包括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中國飛機強度研究所、西北工業大學、國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成都縱橫自動化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深圳美團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意谷檢測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香港科技大學、重慶凱瑞機器人技術有限公司、浙江科比特創新科技有限公司、普宙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極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據工信部文件介紹,近年來,無人機系統應用逐漸從軍事領域向民用領域延伸,隨著技術的發展,民用無人機系統行業高速發展,無人機系統在國民經濟建設發展中的服務民生、資源監測和保護、氣象探測、自然災害應對、公共安全服務和科考研究等多個領域有上百種應用需求。民用無人機市場應用前景廣闊、潛在市場空間巨大,可拓展性強,已進入快速發展期并逐步占據市場主導地位。隨著民用無人機行業應用領域的不斷拓展,其產品安全需求越發突出。
首先,隨著民用無人機系統行業的快速發展、產品數量的快速增長,隨之帶來的安全事故也在逐步遞增,由于民用無人機操作簡便、價格低廉、易改裝、不易發現,“黑飛”“亂飛”現象嚴重,而大部分安全事故均由設備自身故障或誤操作所致;
其次,安全事故也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個人安全造成影響,甚至被恐怖分子利用從事不法活動,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生命財產安全產生嚴重威脅,尤其是近年來在西南地區頻頻發生無人駕駛航空器影響民航客機事件限制了民用無人機的健康持續發展。將無人機的產品安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無人機產品安全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和關鍵。
此外,市場上產品質量低下的“山寨”機隨處可見,不少民用無人機產品采用了不科學的設計和有害物質,對使用者造成了較大的傷害威脅。
然而,目前我國尚無針對民用無人機產品的頂層安全標準,無法有效指導民用 無人機的全生命周期過程相關工作,因此,急需制定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對民用無人機產品的安全要求及相應的試驗方法進行規定,規范民用無人機產品的研制和使用,為行業管理提供監管支撐,為研制生產提供技術支撐, 為安全運營提供保障,促進民用無人機安全工作的規范化和通用化,降低民用無人機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生命財產安全產生嚴重威脅,促進民用無人機產業健康發展。
標準適用于民用無人機系統的產品生產、研制及檢驗檢測,提出的民用無人機產品安全要求,為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管理法規制定、研制單位設計生產工作開展、檢測機構安全有效檢測提供相應的科學依據,滿足我國現階段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個人安全及產業發展對本研究的急需,對促進我國民用無人機有序管理和規范研制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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