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招標
- 采購量 1 臺
- 地區 全國
- 時間 2011-12-16
求購詳情
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工程車輛采購項目第二次招標公告
廣州市富新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機構”)受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工程車輛采購項目[第二次招標]的貨物及相關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供貨商。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工程車輛采購項目[第二次招標]
二、招標人:廣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江小姐 聯系電話:38890506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富新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游先生 聯系電話:83634176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水務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61300522
三、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的標的為工程車輛一批,具體如下:
序號 |
設備名稱 |
數量 |
規格 |
備注 |
1 |
輕型普通貨車 |
9 |
|
瀝滘廠2輛,石井廠3輛,從化營運部4輛(其中:中心城區廠2輛,良口廠和太平廠各1輛) |
預計發包價約為:人民幣162萬元
四、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時間:
報名開始日期: 2011 年 12月 19 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截止日期: 2011 年 12月 20 日(節假日除外)
報名時間:上午:9:30——11:30 ,下午:2:00——4:00。
如報名參加投標的申請人數量過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競爭時,招標人在確認正式投標人之前,可以發出補充公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
五、報名及遞交資格審查申請文件地點:
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
六、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須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同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按國家法律經營;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貨物招標中同時投標;
2、投標人必須具有人民幣50萬元或以上的注冊資本;
3、投標人必須是所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代理經銷商,若為經銷商投標,則其應該獲得制造商頒發的證明或與制造商簽署的銷售協議書;(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則只選擇制造商為投標人)
4、所投設備的制造商須有5年以上的運輸設備的制造經驗,且至少有3年或以上成功應用的良好記錄(須提供用戶的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
5、投標人必須提供至少3個以上采用同等規格設備的用戶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可以銷售合同或用戶回訪證明);
6、關于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未在招標公告第六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招標人不得在招標公告第六點中以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承諾函》等形式變相增加資審合格條件。
七、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等于5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八、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九、接受報名及資格審查按照資格審查文件(附件一)進行。
十、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一式兩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與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為準)。《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一、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本次招標的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署名質疑或向招標監督機構署名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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